各院(部)、各部门:
为及时发现典型成果,提炼先进经验,促进教育教学成果推广,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学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凡属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或主要完成单位,我校教师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一完成人于2015年公开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教学研究专著、教学效果等。
2.2014年因出版、发表时间等原因当年未统计的教学研究成果。
3.本年度已提交科技处审核的成果,不再纳入此次统计范围。
二、报送材料
1.教学研究论文:仅统计第一作者或外文刊物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应提交包括正文、目录、封面及封底在内的论文复印件1份,并由院(部)统一填报《2015年度教学研究论文汇总表》。
2.教材、教学研究专著:同一部教材(专著)只统计一次,由主要责任人登记,应提交原件1份,并由院(部)统一填报《2015年度教材、教学研究专著汇总表》。
3.教学效果:应提交竞赛组织单位的参赛通知复印件、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教师指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由院(部)统一填报《2015年度教学效果汇总表》。
三、有关要求
1.所有成果必须以院(部)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院(部)在申报成果前必须要求教师对所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实,同时负责对本部门所申报成果进行审核。
3.院(部)对全部成果审核无误后,统一填写相应的成果统计表(需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1份),与成果所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一起,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电子版成果统计表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
教务处
2015年12月1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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