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关于举办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校政教〔2016〕10号)

文章作者:时间:2016-03-14浏览:757

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促进青年教师成长与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3-4月举办我校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郑朝贵

副组长:汪湘水、宋发友

  员:李庆宏、张玉虎、晋秀龙、王果、刘克忠、李敏、韩霞、各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

二、参赛对象

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35周岁以下在岗专任教师(即198111日以后出生)。在历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过一等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决赛。

三、竞赛方式和内容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院(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决赛由学校教务处、工会、质量管理办公室、关工委组织实施,采取专家随堂听课方式进行。

竞赛内容包括教案、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方法、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板书、教学能力与效果。

四、竞赛步骤及要求

1.初赛

各院(部)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的初赛工作,于331日前完成;在初赛基础上,按适龄青年教师的10% 推荐参加校级决赛人选(基数不足10人的应推荐1人,基数尾数大于5的,可增报1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此外,请将初赛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领导小组、参赛人员、初赛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316日前)、参赛教师的成绩(见附件3)以及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46日前,见附件5)报送至校工会单晶晶同志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jj2006@126.com

2.决赛

411-24日(即校历第8-9周),学校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参加决赛的教师随堂听课。专家组依据《滁州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评分表》(见附件2)对参赛教师进行评分,提出获奖者初步名单。参赛教师应在425-29日(即校历第10周),将被听课程当堂教案(任选1节课)报送至校工会单晶晶同志处。

3.学校审定获奖名单

5月中旬,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获奖者名单,学校发文公布。

五、评选办法及奖励

1.学校分别设立文科、理工科两个专家评审组,参照《滁州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评分表》中所列指标体系进行评选。根据专家评审组随堂听课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该参赛者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

2.实行回避制,即评委不参与所在院(部)参赛教师的评分。

3.课堂教学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2名,优秀奖若干,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4.设优秀组织奖5,根据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见附件3)评选优秀组织单位。

5.教师获奖名次及院(部)优秀组织奖纳入个人和院(部)年度教学考核;决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教学竞赛。

6.学校将组织获奖教师于下学期开展示范教学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希望各院(部)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做好比赛的相关工作。

2.希望广大青年教师积极参与,认真准备,互相学习,比学赶超,共同提高,切实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

    附件1:滁州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滁州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评分表.doc

附件3:滁州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初赛成绩汇总表.docx

附件4:滁州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doc

附件5:滁州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竞赛参加决赛选手汇总表.doc

 

          滁州学院

2016312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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