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组织申报2017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任务目标,按照“全省抓创新、优先抓转化、重点抓产业、突出抓项目、关键抓结合”基本思路,组织实施2017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项目要聚焦指南,突出培育,对接需求,发挥绩效;以项目为抓手,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根据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科计〔2015〕63号)精神,省级科技计划整合六大类。本次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学校指标1项)、科技强警(不限项)、援藏援疆援青(学校指标2项)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学校指标2项)。
现就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内容,编制指南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除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职工,如项目主持人非申报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2. 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当年度有在研项目(指科技厅或科技部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
凡在形式审查中发现有违背上述两项条件的学院,即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详见指南)。
各学院统一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按类别汇总推荐项目清单(一式1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2份)。网络申报系统关闭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书面材料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统一送交科技处科研管理科,科技处将进行遴选,逾期不予受理。
经过遴选后推荐的项目,科技处将于9月25日-9月26日审核,并通知项负责人在线打印,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科技处将于2016年10月10日前统一送(寄)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四、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网络支持:杨晓辉 0551-62654951
科技处:赵世宇 3513327
附件:
1.2017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主题.doc
2.2017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对外科技合作专项)申报指南.doc
3.2017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专项)申报指南.doc
科技处
2016年9月8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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