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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部分已结题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文章作者:教研科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397

相关项目负责人:

依据《滁州学院关于已结项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 (校政教〔201631),学校有39项已结题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应在915日前使用完毕(详见附件1、附件2),逾期将由财务处直接收回。但因我校接受省审计厅财务审计,直至919日方开始进行报销事宜,影响了项目经费的正常报销;经研究,决定将这39项质量工程项目的报销时间延长至1031日。请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要求及时报销项目经费,逾期结余经费将由财务处直接收回。

特此通知

附件1:“十二五”期间已结题质量工程项目限期报销结余经费项目清单.xlsx

附件2:已结题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限期报销结余经费项目清单.xls


教务处

20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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