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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教〔2016〕65号)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6-12-09浏览:72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总结、推广已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滁州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

《滁州学院校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结题报告书》(可从学校教学质量工程网“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

2.附件材料

1)研究成果材料:以教研论文结题的,需提供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软件等材料结题的,应在提供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软件等材料的同时,提供系(教研室)出具的鉴定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目录”中所列成果顺序整理装订。

2)项目经费报销明细: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作为附件提供。

三、结题参考标准

依据项目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效果与具体成果,参考以下标准进行结题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认定为不合格。

合格标准:以教研论文结题的,至少应在三类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论文必须挂项目编号);或撰写有高质量且与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软件等材料,以教学系或教研室出具的鉴定材料为认定标准。

四、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项目结题材料。

2.二级学院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评审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少于3人)。

3.院(部)整理结题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人员对院(部)报送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下文结题。

五、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请书,参考结题验收标准整理结题材料,并按项目申请书、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材料、项目经费报销明细的顺序将结题材料装订成册,及时报送至所在学院。

2.到期项目必须进行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1次延期。项目负责人应从学校教学质量工程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填报《滁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提请教务处审批备案,方可延期一年结题。

3.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填写《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于1222日前统一将结题材料和汇总表送交教务处甘惠文老师处(行政楼301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

4.各二级学院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时,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教研论文结题的项目,不得用科研论文冒充教研论文来结题,且必须挂项目编号;以调研报告、实施方案、软件等材料结题的项目,应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实质开展工作,是否已将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实践且取得实效。

5.本次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学校给予各二级学院校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标的重要依据。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此次教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性指标,否则将给予减扣指标处理。

附件1:需进行结题验收的校级教学研究一般项目名单.xlsx

   附件2: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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