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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6000余学子荣获各类奖项

文章作者:王小婷发布时间:2016-12-20浏览:1670

滁州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评奖评优工作近日结束,6000余学子荣获各类奖项。此次系列评选,是学生评优评先规模最大的一次,涉及的奖项种类丰富、层次多样、奖励力度大、覆盖面广。

经过班级、院(部)评选,学校推荐,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滁州学院29名同学获批国家奖学金,奖金8000元/人;553名同学获批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5000元/人。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共评选出2956人,其中一等奖373人、二等奖1014人、三等奖1569人。共有1202人(次)因在各类学科竞赛、文化活动、科技活动、发明创造中表现突出获校级单项奖学金。643人获校级三好学生,718人获优秀学生干部,78个班级或“优良学风班”,25个班级或“先进班集体标兵班”。

在各类奖项中,奖学金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系列评选为根据一定比例和名额择优推选,学生单项奖学金为根据学生获奖实际发生事件评选,不设定名额限制。从近3年学生单项奖获奖人次来看,呈现逐年显著攀升的趋势,学生在各类文化竞技、科技发明、创新创业项目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获奖数量增多,奖项种类不断拓宽。

各类评选均严格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学校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评选工作坚持“程序规范、过程公开、条件严明”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各类奖项对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奖励标准、名额分配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标准为必须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无不及格科目。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综合测评名列班级前30%以内,同时在评审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居前列。

评奖评优的推选主要按照“学校分配各院(部)名额——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推荐、院(部)初审、公示——校评审工作组会议评审—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部分奖项材料报送教育厅继续审核)”的程序进行。

此次评选活动涉及的学生数目众多、条件筛选繁琐,数据量较大,持续时间相对较长。评选工作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各二级学院、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财务、监审等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协助下顺利完成。

终审人: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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