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做好硕士学位点申请工作,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和《滁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政〔2014〕6号)的通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级重点学科年度检查和验收
(一)检查和验收范围
滁州学院在建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校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梳理建设目标和内容、建设情况、建设成果以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滁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报告书》(见附件2)。
学校中期检查后将对建设任务完成好,经费使用效益高的学科,可视需要追加建设经费;对建设任务完成不好,经费使用不合理的学科,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未达到整改要求者,学校将中止重点学科的建设,停止经费资助。
重点学科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持续资助,重点培育,并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别重点学科。对验收不合格的学科,限期整改,重新验收,如果不通过验收将取消重点学科称号。
请学院在5月10日前将《滁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报告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稿报送科技处。
二、硕士学位点申报和重点学科遴选
(一)申报范围
全校各二级学院、学科。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1、拟申报学科专业负责人要组织人员认真整理材料,写好材料报告,填写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见附件3)。
2、学科名称和所属学科门类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见附件4)填写。相关数据统计的时间节点为近5年(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见附件5),聘请专家指导,认真查找差距、整合资源,抓紧拾遗补缺,提升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的成功率,确保申报工作取得新突破。
学校从中遴选新的校级重点学科和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请各学院在5月10日前将《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稿报送科技处。
特此通知!
科技处邮箱:keyanchu88@163.com
联系电话:3512330
附件:
3.2017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pdf(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
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
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终审人:科技处
责任编辑:
稿源单位审核:
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