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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决定,从2017年开始,大、中、小学校不再纳入全国文明单位的评选,单独进行全国文明校园的评选,每三年一届。 安徽省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评选表彰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通知》要求,依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试行)》为标准,按照自我检查、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等程序,经过综合评审,拟推荐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滁州学院这3所高校,以及7所中学、15所小学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
近年来,滁州学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以“六个强化”为抓手,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凝聚师生力量、提升办学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学校转型和提升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取得显著成效。学校党政班子同心同德、干事创业,2015、2016年度在省委党建和发展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位居全省高校前列,发展势头强劲。学校荣获第三、四届全国文明单位、5次安徽省文明单位、首届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15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等称号。
据悉,该校将以此次全国文明校园创建为契机,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主流价值、涵育中国文化、滋养文明风尚,把校园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终审人:吴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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