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9-12-25浏览:1457

各二级学院: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1916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有意向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1.为繁荣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贡献我校力量,根据我校规定,我校人文社科学院的教授、博士必须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同时,为激励院部组织工作和调动个人申报积极性,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列入2020年院部科技考核关键指标;各学院制定计划邀请专家辅导,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科技处承担;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书,根据学校文件对申报者予以一次性奖励。另请申报者特别注意科研选题的时效性,不可完全照搬2019年国家基金申报未获立项的项目,否则不予受理。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2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3.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请申请人严格对照并一一执行: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215日之前的,或在2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08月,科技处发布过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通知,申请过的同事本次不可申报。)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4.关于选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5.关于资金及预算,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请申请人务必根据国家文件规定,编制预算)。

6.关于研究周期,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另请申报者特别注意“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获准立项之后的结项则需根据“获准立项的《申请书》”确定研究周期、结项成果等。

7.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科技处将对以下申报信息作重点审核:姓名、年龄、身份证件信息、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课题名称、预期完成时间、填表规范等,请申请人注意。

8.由二级学院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申报要求,各二级学院需向科技处统一报送以下纸质和电子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912月版)16份,活页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采取“112”的方式,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在限定日期前送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316办公室。注意签字、盖章部分完整;科技处、学校公章由科技处统一盖章。

2)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明确要求Word文件格式,不包括《活页》),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二级学院名称命名。要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一致。电子材料,在限定日期之前,发送科技处联系人电子邮箱。

3)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2月24日。(如上级部门调整申报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旦报送,不予退换。

9.附件材料如下:

附件1: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根据学校工作需求和省规划办要求,附件1添加了学校、省级管理部门意见与日期)

附件2: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5:国家公告链接可见:

                         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9/1220/c219469-31516101.html  

        省里通知链接可见:

                        http://www.ahshkx.com/system/2019/12/23/011661748.shtml


 

     联系人:束亚弟    联系电话:3511013   电子邮箱:syd@chzu.edu.cn


                                                                                                            科技处

                                                                                                            2019-12-25


终审人: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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