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140号)规定,现对我校拟推荐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至24日17:00,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科研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科研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3511013;电子邮箱:kjc@chzu.edu.cn;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科研处;邮政编码:239000。
附件:《滁州学院拟推荐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xls
终审人:诸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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