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侯晓珊时间:2023-11-21浏览:64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推出具有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为完成“创硕”“更大”目标任务、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有力思想保障。

二、资助金额

本项目拟立项10项,每项资助金额4000元。

三、申报资格

我校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及其它哲学社会科学教师等均可申报。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1)在研的校级哲学社会科学及以上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2)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在研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选题内容

课题申报以《滁州学院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所列选题为参考,申报者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工作实际自拟研究题目。

五、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对所申请课题有前期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申报课题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能够按照研究进度开展研究,形成具有较强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要保证课题的原创性、科学性,一经发现抄袭剽窃现象,取消立项资格。

2.课题负责人每人限申报课题1项,主要参加者一般不得超过5人,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确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结题的,需向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递交延期申请并征得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

3.课题成果须以滁州学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须标注有本课题资助编号,否则结题时不认定为本课题成果。

4.课题申报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进行。课题申报人要按要求填写《校级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基层党委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12月2日前,将《校级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86581732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晓珊,联系电话:3510020

 

附件1:滁州学院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滁州学院校级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1月21日

终审人:吉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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