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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考核聘用教学研究工作量数据纠错、补录与赋分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董元亮发布时间:2025-02-14浏览:914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考核聘用工作的通知(校政〔202487号)》《滁州学院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政人〔20243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教学研究工作量数据纠错、补录与赋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研究工作量数据范围

(1)教学研究工作量包括:教学成果类、专业提升类、课程认定或建设类、教材建设类、教学研究项目类、教学研究论文类、教学荣誉类、教学竞赛类、教学效果类、教学团队类、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等。

(2)各项教学研究工作量内涵、级别划分及计算方法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1号)》《滁州学院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政人〔202439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本次数据纠错、补录与赋分采用学校综合服务门户一表通数据融合平台(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2025215——216日:项目负责人完成教学研究工作量数据纠错、补录;

(22025217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教学研究工作量审核;

(32025218日:教务处完成教学研究工作量审核;

(42025219-20日:项目负责人完成教学研究工作量分值分配。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数据计分标准参考《滁州学院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政人〔202439号)》文件执行。

(2)本次工作结果将作为学校岗位分级聘任的重要依据,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对待,以免影响个人岗位分级聘任结果。

3)教师检查数据后无错误,请勿进行纠错。

4)各项教学研究项目及成果均需选择归属学院,纠错、补录的数据均需要以附件方式提供支撑材料。

5)本次数据纠错、补录与赋分过程中有异议,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进行反馈,不接受个人反馈。

 

 

附件

附件1: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考核聘用教学研究工作量数据纠错、补录与赋分的操作说明.pdf

附件2:滁州学院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政人〔2024〕39号).pdf

 

 

 

                                                                            教务处

2025214


终审人: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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