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各类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归档,根据《滁州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19〕60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档案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属于学校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材料,以及之前应归未归的档案材料。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详见《滁州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二、归档要求
1.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归档工作的领导,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对照《滁州学院文件材料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完整、准确、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不归档。
2.校党委、行政的文件材料,由校办公室收集归档;各单位的文件材料由本单位收集归档;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
3.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纸质文件材料应为原件,上级来文与文件处理单并存,本校文件与文件签发单、定稿并存,正文与附件并存。未经电子政务系统传送的文件材料,底稿应保存原始手改稿,重要材料应保存历次手改稿。请示类文件材料如已答复,须提供相关批复材料。报表、名册、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以册(本)为单位移交。
4.本校形成的文件材料用纸应规范,书写、打印、用印等应用耐久材料;字迹、印信等应清晰、完整;责任者和成文时间应标明。
5.声像材料归档时应附有文字说明,注明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拍摄者等。归档的声像材料应图像清晰、音质良好。数码照片以JPG、TIF格式归档,音频以WAV、MP3等格式归档,视频以MPG、MP4、FLV、AVI等格式归档。毕业生合影A4规格(不塑封)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不压缩)各归档一份,照片正下方附名单。具体格式详见《归档照片文字说明模版、移交清单》。
三、归档程序
1.整理:归档单位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分类、分卷、分件、排序,并进行卷内编页。
2.编目:确定本年度归档的档案卷数和件数,在档案管理系统(dag.chzu.edu.cn)部门暂存库中“数据导入”菜单下,下载相应案卷、卷内模板,数据录入后导入系统。
3.归档验收:文件材料移交时,交接双方须当面清点核对,档案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归档部门,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移交手续:各归档单位兼 职档案员负责向档案馆移交本单位的文件材料。移交时,须填写《滁州学院归档文件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留一份备查。
5.移交地点及联系电话
移交地点:校档案馆(会峰校区行政楼六楼601室)
联系电话:3511015、3035629
四、归档时间
3月10日-14日 | 财务处 |
3月17日-21日 | 党办(校办、法治办)、纪委办 |
3月24日-28日 | 组织部、机关党委、巡察办 |
3月31日-4月3日 | 宣传(统战)部、人事处 |
4月7日-4月11日 | 发展规划处、教务处 |
4月14日-18日 | 科研处、研究生处 |
4月21日-25日 | 学生处、校友办、审计处 |
4月27日-4月30日 | 国际交流合作处、资产处 |
5月6日-5月9日 | 后勤处(党委)、安保处 |
5月12日-16日 | 工会、离退休处(党委)、团委、信管处、图书馆、社会合作处 |
5月19日-23日 | 继续教育学院 |
5月26日-30日 | 各二级学院(党委) |
校档案馆
2025年3月3日
终审人:丁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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