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关于申报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陶延芳发布时间:2025-04-30浏览: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3154013998179)与省教育厅通知(皖教秘〔2025〕100 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本年度项目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申报,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需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初选,项目申报按照相关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材料报送

5月9日前,请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及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5月13日前,科研处开展形式审查并反馈。

5月14日前,请科研秘书将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及《活页》3份,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与参与人签字需完整;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个人承诺书》(附件6)1份;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7)1份。5月16日前,科研处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根据限额,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进行初选。

(二)第二阶段网络申报

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23日前通知通过初选的项目申请人进行网络申报。

项目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按全规办要求填报并上传材料(详见全规办申报公告),务必于5月28日前完成所有网络申报程序,请各申请人注意错峰填报。

二、其他事项

(一)年度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申报各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年度全规办对于申请人和成员的年度申报资格限制要求有所变化,请项目申请人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4),特别关注项目申报的类别、范围、申请人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请注意各类型项目的统筹申报。

联系人:陶延芳,联系电话:0550-3511013,电子邮箱:taoyf@chzu.edu.cn


科研处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docx

附件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附件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附件5:xx学院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6:全国教育科学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附件7:滁州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doc


终审人:陈冬花

责任编辑:

稿源单位审核:

终审人:

上一篇:下一篇: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