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发现个别网络自媒体账号未经我校授权许可,擅自以“滁州学院”名义或用我校图片、LOGO等运营自媒体平台、QQ群组或微信群等,肆意发布涉我校信息、推销产品或服务、诱导网民消费,已影响信息安全和我校声誉。现严正声明:我校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我校名义进行上述活动。
请广大师生和群众增强防范意识,不要添加此类账号,不参加其宣传的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2025级新生可在接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按其中新生《报到须知》提示加入相应群组,不要加入从其他非官方途径获得的信息群组等。
郑重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使用我校名称和标识发布消息、开展活动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滁州学院
2025年7月9日
终审人:朱咸影
责任编辑:夏群山
稿源单位审核:孔令十
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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