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全校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营造良好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按照《滁州学院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25〕42号)要求,经研究,8月1日起启用滁州学院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时间
8月1日至8月31日试运行,9月1日零时正式运行。
二、车辆收费适用范围
1.公务车辆:已完成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的车辆,进校时自动抬杆放行,免收停车费。
2.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等车辆:每人可登记不超过2辆机动车,第二辆车不得与首辆车同时进入校园。若首辆车已停放校园内,第二辆车需通过“访客预约”流程,按临时车辆标准计时收费(具体规则详见管理办法)。
3.协作单位及经营商户人员车辆:在试运行期间计时收费。9月份开学后,可申请办理包月或包年缴费(收费标准详见管理办法)。
4.外来车辆:来校交流访问、讲学、科研、参会等因公车辆,经主办方审核后,通过扫描“电子免费停车券”免费进出。其它因私来校车辆,须经受访部门教职工线上审批,进校后按临时车辆计时收费。学校定期汇总免费出入校园车辆信息,交由相关部门审核。
5.其他车辆:未经审批的临时车辆原则上不予进校。特殊情况需配合门岗安保人员完成信息登记及审批,离校时结清费用后方可抬杆放行。
6.大型活动相关车辆:大型活动、会议、培训等需要进出校园的车辆,须提前联系安全保卫处录入车牌信息,按授权时间段免费通行。
三、车辆收费形式及校门管理
1.所有收费车辆通过扫描停车收费码支付停车费用,支付成功后15分钟内出校即可,超时将再次计费。
2.会峰校区所有收费车辆,可从会峰门、丰乐门缴费离场,南小门暂不开放收费车辆通行权限。
终审人:朱咸影
责任编辑:夏群山
稿源单位审核:王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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