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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专利转化许可代理服务自主采购(2025ZZCG-129)

文章作者:蔡永晨发布时间:2025-09-09浏览:1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科研处拟委托专业代理服务机构为滁州学院提供专利转化许可代理服务,现对发明专利专利转化许可服务进行比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滁州学院专利转化许可代理服务

最高限价:4.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3.3年内,无因违反行业规则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或者惩戒的记录。

、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本项目拟委托专业代理服务机构为滁州学院提供30项专利的推广转化,并进行专利许可业务办理服务,服务期间,供应商须安排专人为滁州学院提供专利转化咨询和许可办理服务,服务内容不限于申报材料准备、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对接沟通、材料报送等。

2.服务期间,供应商应确保在接到采购方专利代理委托后,对采购方委托的30项发明专利进行推广转化,完成其中25项发明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备案及开放许可达成备案,5项发明专利普通许可备案。

3.付款: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60%,完成25项发明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备案,5项发明专利普通许可备案支付项目总费用20%,最后完成25项发明专利开放许可达成备案支付剩余尾款。

、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5912上午9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报送至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312室)。

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无因违反行业规则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或者惩戒的记录。)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交原则

1.有效最低价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蔡永晨

联系电话:0550-3510742

附件1:比价函.xls



终审人:陈冬花

责任编辑:吴皓玥

稿源单位审核:王余杰

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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