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6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教〔2012〕33号)
各有关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6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 请有关院(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教育教学成果须提供下列材料: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成果申报表》一式五份(其中“主管部门意见”和“专家鉴定意见”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