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
教〔2024〕1号 关于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到期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2020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研究项目(一般、重点、招标)、规划教材、“课程思政”专业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企共建示范课程(附件1)。二、结题验收主要内容本次结题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三、验收方式 1、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一般)由二级学院组织结题验收,教务处对结题结果进行审查备案。2、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招标)规划教材、“课程思政”专业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校企共建示范课程由学校组织结题验收。四、材料报送要求1.材料清单(1)教学研究项目(重点、招标):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结题报告,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