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8
关于开展2021年度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发规〔2022〕3号)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开展年度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项验收范围2020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附件1)。二、结题验收内容按照项目任务书进行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是否完成了目标任务、形成了预期成果;2.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3.任务书确定的其他内容。三、结题验收流程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在认真总结所承担课题建设目标、预期成果等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填写《滁州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或报告)1份;相关成果佐证支撑材料(复印件)和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作为附件,并提供1份附件清单。3月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经所在单位审议盖章后的结项报告书及其附件提交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稿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ch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结项验收”,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2.发展规划处对提交的有关课题结项验收材料进行复查,没有通过复查的,一律不予参加评审。3.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