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1
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政教〔2021〕5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滁州学院关于一流专业建设的实施方案》(校政教〔2020〕8号)、《滁州学院课程思政建设与改革实施方案》(校政〔2019〕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校级以及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限额(一)省级项目本年度申报各类省级项目应对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进行申报,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同一大类内项目推荐数量视申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1.一流专业建设项目(1)提升专业服务十大新兴产业项目:2个;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一流专业负责人。(2)“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每类各2项,共6项。根据要求从学校本年度立项建设的“四新项目”中择优推荐(立项项目名单见校政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