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
滁州学院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评优工作的通知(校政教〔2019〕54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深入开展,根据《滁州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校政〔2015〕124号)相关精神,现决定开展2019年创新创业教育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评选要求(一)评选条件1.纳入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明确目标要求,成为学院领导的理性认知和师生的行动自觉。2.健全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单位党政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学院设有创新创业教育专干,工作正常开展。3.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开设专业类创新创业课程。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优质在线课程。积极组织学生选修学校开设的创业培训和实训等课程。4.深化创新创业教法改革。在课程教学中增加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和小班化教学,推动教师把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学生批判思维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5.强化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学生积极踊跃参加大创项目申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