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6
关于申报安徽省文化厅2018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中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安徽省文化厅近日下发《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文非遗〔2017〕60号)。通知要求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扶持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每位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按4000元/年进行申报,已去世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不予申报。(二)非遗抢救性记录经费1.支持采取文字、图片、音像、多媒体等方式,收集整理项目的历史文献与实物,完整记录项目当下的原真信息与存续状况。2.支持用文字与影像记录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记录其个人化的技艺信息,如代表剧(节)目、仪式规程、技艺流程等。(三)非遗数据库建设经费1.支持利用抢救性采录的田野采集成果,分类整理非遗项目与传承人多媒体档案信息,建立非遗原始信息数据库,提供学术研究与宣传普及的第一手资料。2.支持与研究机构、教育院校等广泛联系,全面收纳社会各层面的非遗研究成果,建立非遗学术数据库,为非遗保护提供理论基础与专业支撑。(四)非遗传承传播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