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全站仪等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
1 | 全站仪 | 主机:测角精度: 2” 测距精度:2+2ppm 测程:单棱镜5km;免棱镜300 m; 3.2英寸彩色触摸屏windowsCE5中文操作系统;内置测图软件,能实现现场成图,内业能与CASS软件无缝连接;USB通讯接口,SD卡,蓝牙传输数据; 附件包括:木脚架、2M对中杆2付、单棱镜包2付(单棱镜头+框) | 4套 | |
2 | 迷你棱镜 | 2M对中杆、单棱镜包(微型棱镜头+框) | 14套 | |
3 | 对讲机 | 频率范围:400-470MHZ,额定电压DC3.6V(可锂充电池),输出功率:小于等于5瓦,音频功率:0.3瓦 | 11对 | |
供货和付款: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 设备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报名费: 100元(投标截止日前交至学校财务处,否则投标无效)。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 2010年10月12日14:30时前,按照以下报价函格式报价,和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厂家授权等资质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价格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函格式
滁州学院全站仪等设备报价函(2010SHB-10)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厂家 | 技术参数 响应情况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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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承诺:
公司名称: (公章)
代表签字: 职务: 联系方法: 日期:
五、联系方法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何霞
电话/传真:0550-3087953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教学楼2112
开户行名称: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分理处
账 号:1313062809024904784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