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拟对琅琊校区食堂餐厅经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具相应条件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说明
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占地面积约250亩,在校学生3000多人。学生食堂均配置校园一卡通售饭系统,主要设备设施(包括厨具、灶具、餐具、冷库、天然气、消毒等设备)基本配备到位。食堂后堂设有一台300kg货梯。
本次委托经营食堂为琅琊校区学生食堂一层和二层,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本次租赁期为三年(首期到2017年7月31日止),经校方考核评定各方面优秀者将在下一期租赁中优先考虑。学校按营业额6%收取管理费和资产使用费。
二、投标人必备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2、具有独立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企业具有近三年经营2所及以上高校食堂(8000人及以上)餐饮经历(近三年指2011年7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4、常驻校方的食堂经理需要具备四个条件,包括中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即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含三级、二级、一级)厨师等级证书,有食品卫生监督量化A级管理经验,并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机构培训合格。
5、企业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
6、非本校正在营业的餐饮企业。
三、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企业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和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5、常驻校方的食堂经理资质证书和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8、食堂经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人员配备(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3)经营方略(4)方式及品种(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食品卫生安全保障、饭菜价位的定制等各方面)
9、其他材料
10、评标现场要求每个投标人的食堂经理用ppt介绍投标人情况并阐述经营管理理念,然后回答评委问题(每人约8分钟)。
四、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序号 | 评价因素 | 分值 | 评分内容 | 备注 |
1 | 注册资金 | 10 | 注册资金300万,得7分。每增加50万,增加1分,直至10分。 | |
2 | 经营业绩 | 15 | 企业具有近三年经营8000人以上高校食堂餐饮经历2个,得12分(近3年指201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每增加一个8000人以上食堂经历增加1分。至满分。 | |
3 | 管理能力 | 15 | 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厨师资质及A级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得12分,厨师具有一年A级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增加1分。至满分。 | |
4 | 伙食质量 | 10 | 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菜肴品种丰富,高中低档搭配合理,菜肴货真价实,质量相符,符合微利要求,不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 |
5 | 卫生安全 | 10 |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持证上岗,建立台账,进货实行索证制度,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食堂水、电、汽食品消防设备检查。留样48小时。 | |
6 | 内部管理 | 5 | 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有员工培训计划,推行全成本核算,规范劳动用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 | |
7 | 信誉及服务承诺 | 5 | 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公布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服从学校管理,有文明退出承诺。学校师生反映较好。 | |
8 | 企业行业认证等 | 5 | 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具有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 | |
9 | 食堂经理 | 25 | 食堂经理陈述企业介绍、经营理念,管理方法等清晰可行,回答评委问题流畅、准确。 |
五、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
1、质疑:2014年7月27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zcglc@chzu.edu.cn
2、答疑、补遗、变更:2014 年7月28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刊登于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招标资料下载”专区。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8月12日15:00。
2、开标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七、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12日14:30~15: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且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必须有密封条并在上面加盖参与该投标单位公章);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220室。
八、报名费、风险保证金和付款等
1、报名费:3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2、中标企业需交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签订合同前交纳至学校财务处)。风险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租赁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等不良记录,合同期满后,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九、其他要求
1、承包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2、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均属于承包人管理范围。承包人必须保证承包区域卫生整洁,费用自理;承包区域不得分包,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工作人员要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追究中标者的责任。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因承包者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由承包者负全部赔偿责任。
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管理规范必须达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A级食堂的标准。
5、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每份学生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列出供用品种)、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校饮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承包者,承包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不准收现金,一经发现以一罚百。
6、学校配合承包者共同管理食堂,定期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7、食堂水、电、气的使用费由承包者支付。灶具等主要用具由学校提供,低值易耗用具由承包者自行解决,租赁期结束后,学校不接收承包者自购物品。
8、学校按营业额 6% 收取管理费和资产使用费。
9、承包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租赁人自备,特殊装修、改造,租赁人须征得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合同到期终止后,装修、改造(不可移动资产),必须保留,学校不付任何费用。
10、承包者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承包者负责。租赁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承包者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联系方法
单 位: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何霞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邮 编:239012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处
账 号:1313062809024904784
附 件:投标函.doc
滁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