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琅琊校区公共浴室热水系统建设管理进行招标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且必须具有丰富的空气源热水系统建设经验、高校能源管理和BOT服务模式实施经验。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投标单位及本项目委托人须提供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概况
公共浴室供热水将采用空气源+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本项目以BOT形式组织实施。学校只提供场地、水源、电源,不作任何投资。全部项目内容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同时负责合同期内的管理、维护、改造费用,并依据合同承担风险和享有收益。经营期间,本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归中标人所有,经营期满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及附属服务设施全部归学校所有。
2.服务人数:约3500人。
3.合作年限:8年。
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须知: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不计息,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公共浴室热水系统建设投标保证金”,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的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无服务质量索赔问题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退还(不计息)。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4.现场勘查:请于2015年1月26日前进行。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葛老师(13955004339)。
5.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5年2月1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等材料一式三份(标明正副本)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中标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与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公共浴室热水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资产与设备处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