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一批灭火器检测、维修、换装及新购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公安厅消防总队发放的灭火器服务资格证书,能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和参数见附件1。
1、供货和付款: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检测、维修、换装及新购事项。中标商签订合同前交5%履约保证金,履约后转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退还(不计息)。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2、报名费:100元。(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三、其他要求
1、本次灭火器收集、分放由厂家负责;
2、报价含免费维修检测费用;
3、按国家规定需强制报废的瓶体由厂家负责收回处理,按回收价从总费用中扣除;
4、换药后的灭火器须重新张贴标签,并加盖厂家公章;
5、保证正常使用两年,若发生火情不能使用,根据火情造成的损失情况,中标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6、公示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供校方核查。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附件2)报价,和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灭火器服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王与 马晓晖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