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教〔2015〕45号
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团队精神,推进学校体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的群体意识、竞争意识、协作意识,经研究,决定举行滁州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二、参赛单位
各院(部)、各分工会。
三、竞赛分组
甲组:非体育专业学生。
乙组:体育专业学生。
丙组:教职工(青年组:35周岁以下;中年组:36—49周岁;老年组:50—59周岁)。
四、竞赛项目
1.甲组:(男、女各16项)
2.乙组:(男、女各14项)
3.丙组:分设3个组别,青年组:
五、参赛资格
1.甲、乙组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身体健康(有慢性疾病者不得参赛,各院部报名时须认真审查)。
2.丙组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工会会员,身体健康。
六、报名、竞赛办法
1.甲组以院(部)为单位。乙组以年级为单位。丙组以工会为单位。
2.甲组每单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三项全能运动员只能兼报接力。
3.乙组每单项限报6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4.丙组每单项限报2人,人数超过50人的分工会可增报1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4×
5.比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则”执行。
七、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1.甲组、乙组、丙组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报名人数不足8人、按报名参赛人数减1录取,高限记分;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2.接力和全能项目加倍记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计算,同时去掉相应名次。
3.破校纪录另加9分(在同1项目比赛中多次打破纪录者,只计1次加分)。
4.甲组按各代表队名次得分总和分别取男、女团体前6名、男女团体前3名;乙组取混合团体前3名;丙组按各工会分会代表队取混合团体前6名;如遇积分相同,则以破校纪录或第1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3名。
八、其他规定
1.各单位按报名要求,
2.丙组以分工会为单位填写“丙组报名表”。参赛人员必须符合要求,报名表内容必须真实,年龄按周岁填写。报名表审核通过后,不再进行调整修改。
3.开幕式举行入场式,要求各学院院长领队,队员服装统一、精神饱满、步伐整齐、口号响亮。
4.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核实,取消其成绩和名次,每次从所在学院团体总分中扣10分,并按考试违纪给当事人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的学院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5.运动员参赛必须佩戴号码布。运动员号码布自备,规格为:长25厘米、宽17厘米,白底红字。号码分配如下:
单位 | 号码 | 单位 | 号码 | 单位 | 号码 | 单位 | 号码 |
文学 | 001-050 | 金融 | 051-100 | 信息 | 101-150 | 机械 | 151-200 |
电气 | 201-250 | 地信 | 251-300 | 化工 | 301-350 | 食品 | 351-400 |
经管 | 401-450 | 教科 | 451-500 | 外语 | 501-550 | 音乐 | 551-600 |
美术 | 601-650 | ||||||
12体 | 651-720 | 13体 | 721-790 | 14体 | 791-860 | 15体 | 861-930 |
附件:1.滁州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甲、乙组).doc
滁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代)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