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510-00063  

文章作者:校办公室时间:2015-10-31浏览:190

各院(部)、各部门:

为落实《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滁州学院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1530号)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

组长:郑朝贵

成员:许雪峰、邢存海、汪才明、吉晓华、晋秀龙、李庆宏、诸立新、卢福林、丁荣祥、刘克忠

二、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调研阶段(2015111日至11月30日)

1.111-1110日,召开规划编制工作组会议,明确工作分工,确定规划编制调研、撰写等工作安排。

2.1111-1120日,深入相关职能部门,调研学校“十二五”期间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与产学研合作、校园建设、图书资料、继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现状、问题与不足,以及“十三五”发展目标与工作思路、重点、特色等内容。

3.1121-1130日,深入各院(部),调研院(部)“十二五”期间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产学研合作、校外交流与合作、条件建设等方面的现状、问题与不足,以及“十三五”期间拟重点培育的特色、亮点,进一步建设的思路、方式与举措(调研提纲请见附件,调研内容作为院部编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依据)。

4.118日至1130日,外出调研有关高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学习“十二五”期间各项建设发展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十三五”规划编制的经验。

(二)起草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20日):在前期调研、总结分析的基础上,起草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三)初稿完成阶段(20151221日至2016123日):规划编制工作组进行合稿,讨论修改形成初稿。

(四)修改完善阶段(2016124日至229日):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家论证,根据论证和咨询意见,对规划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五)提交审议阶段(20163月):形成规划审议稿,提交教代会、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审定通过。

(六)完善定稿阶段(20164月):根据教代会、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审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

三、工作要求

各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与调研工作,按照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把握好时间节点,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规划编制与调研工作。

附件:滁州学院院(部)“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调研提纲.doc

发展规划处

20151030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