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511-00010  

文章作者:资产与设备处、财务处时间:2015-11-09浏览:110

 

各院(部)、各部门及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2016年预算编报工作安排,按照《2015-2016年集中采购目录》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全面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要求,凡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的须填报《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表》报学校资产处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评审。

一、填报范围

12015年立项科研课题,预算已安排政府采购,2015年未采购的项目,报科技处审核汇总。

22015年立项质量工程项目,预算已安排政府采购,2015年未采购的项目,报教务处审核汇总。

32016年振兴计划、提升计划项目,经归口部门审核后,报发展规划处审核汇总。

4.机关部门行政设备购置费报校办公室审核汇总。

5.其他项目(仅限常规性项目)经财务处备案后报资产处。

二、工作要求

1.要组织专家对购置设备的技术参数进行科学论证、本着“谁编制、谁负责”的态度,确保政府采购预算顺利执行。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须由5名以上专家(须有校外专家)论证,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可从资产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2.对应上报而没有上报的项目,财务处将无法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3.相关表格请从财务QQ群(491571992)下载。

4.本次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119上午下班前,归口部门汇总后,将纸质文档签字盖章报资产处,电子文档发至王与邮箱:chzuzcc@126.com,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由于上报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单位予以谅解、抓紧落实。

特此通知

资产与设备处 财务处

2015116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