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生合影照片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珍贵的档案资料,是校友在校学习历程的见证,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毕业生合影照片的收集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13—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的毕业生合影照片。
2.往届未归档的毕业生合影照片(按届别分类)。
二、归档时间
1.请各学院兼职档案员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2013—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的毕业生合影照片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2.从2016年开始,每年9月底前请各学院兼职档案员完成应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三、归档要求
合影照片归档包括纸质照片(图像清晰;规格尺寸符合常规要求,照片正上方印有“滁州学院XX学院XX届XX专业XX班毕业合影”)、电子照片和文字说明(样式见附件)各一份。将文字说明附纸质照片背面,并与纸质照片一起过塑后归档。电子照片为JPG格式,文件以“滁州学院XX学院XX届XX专业XX班毕业合影”命名,电子照片要求保持原始像素和尺寸大小,移交时文字说明电子稿同电子照片通过U盘拷贝方式一并归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燕舞(会峰校区行政楼601室校档案馆),电话:3511015。
附件:文字说明样式.docx
校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