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新风户”创建检查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512-00025  

文章作者:宣传部时间:2015-12-15浏览:85

广大教职工:

12月下旬,校文明办将组织检查组对广大教职工“文明新风户”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请广大教职工按照文明新风户创建“十不”标准(不乱倒垃圾;不在楼道及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杂物;不养家禽家畜,即宠物的饲养,必须持证依规饲养,不得干扰师生员工的正常学习生活,不得在教学区、学生生活区、草坪等公共场所遛养,绝对禁养家禽家畜;不乱摆摊点;不违章搭建;不损坏绿化及公共设施;不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不参与黄赌毒盗活动;不闹家庭邻里纠纷;不参与邪教、迷信活动,不在校园内传播宗教),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检查整改。检查情况将作为2015年度“文明奖”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十不”创建标准,在公共区域乱栽乱种、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放养禽畜宠物等行为的教职工将暂缓发放“文明奖”。

请各单位加强对所属职工的教育和引导,特别是要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督查,引导全体教职员工遵纪守法,遵守文明新风户“十不”创建标准,真正做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者、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共同维护优美的校园育人环境。

校文明办

20151214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