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滁州学院章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准确把握《章程》精神实质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章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章程》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知晓《章程》、学好、用好《章程》、自觉遵守、按照《章程》办事。
1.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介,深入宣传《章程》;加强与校外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广泛宣传学校章程内容和依法治校的相关情况。通过校园网及时报道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章程》工作动态。
2.各院(部)、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师生员工学习讨论《章程》,通过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座谈会、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学习活动。
3.党委组织部要将《章程》列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训、干部培训内容。
4.人事处要将《章程》列入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内容。
5.学生处、团委要将《章程》编入新生手册,列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
6.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要组织专家进行《章程》英文版的翻译工作,发布英文版《滁州学院章程》。
二、以《章程》为引领,完善制度体系
1.校办公室要加强校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2.各部门要依照《章程》,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审视制度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不符合《章程》规定的现行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或废止,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制度“废改立”工作计划安排报校办公室。
3.校办公室要加强《章程》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维护《章程》权威,确保《章程》全面深入实施。
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章程》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校办公室,联系人:朱咸影,联系电话:3512201,电子邮箱:94150860@qq.com。
校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