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滁州学院琅琊校区教职工公寓楼桩基础检测服务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二、内容及要求
1、工程概况
序号 | 楼号 | 基础数量 | 检测方法 | 检测内容 | 检测数量 |
1 | 教职工公寓1#楼 | 预应力管桩 桩径300 | 静载实验 | 单桩承载力 | 3 |
低应变检测 | 桩身完整性 | 158 | |||
2 | 教职工公寓2#楼 | 静载实验 | 单桩承载力 | 3 | |
低应变检测 | 桩身完整性 | 158 |
三、工期要求
现场测试桩具备检测条件2日内完成检测,7日内提交报告,检测数据与报告永久有效。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报单价,并计算总价,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2.报名费:100元(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付款方式:提交检测报告后一个月内付清。
4.现场勘查: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老师(0550-3510698)。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2016年4月5日下午15时前,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滁州学院报价函格式.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