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22日(周五)15:0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一楼圆桌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各院(部)、各部门分管设备管理工作负责人;
3.各院(部)、各部门资产管理员。
四、会议要求
1.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会。
2.各单位安排专人于4月22日(周五)10: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资产与设备处马晓晖处(发短信至15955507808)。若无教学安排,原则上不得请假。
资产与设备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