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的通告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04-00029  

文章作者:校保卫处时间:2016-04-22浏览:158

 

广大师生员工:

近期,有许多学生在校园内高速驾驶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多数学生无照驾驶,有的甚至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在校园内乱停乱放、违章行驶、机器轰鸣,严重违反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多起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了校内师生的安全。为加强校内安全管理,建设平安校园,自2016510日起,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有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学生,请把车辆放置在家中或就地自行处理。否则,校园安保人员将相关车辆进行收缴、查扣。若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

校保卫处

2016422

 

责任编辑:朱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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