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一批手持金属探测器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两年以上类似业绩,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探测灵敏度:5㎝金属(一元硬币)探测距离≥6cm;
探测方式:蜂鸣、振动双报警模式;
电源为9伏电池(非充电式);
工作电流小于120mA;
消耗功率260mW;
工作温度为-10℃—50℃;
外形尺寸415*87*41mm(±10mm)。
三、供应商须知
1. 报名费:1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方签订合同前交纳中标价5%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后转为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起一年后退还(无利息)。
3.中标后提供样品并演示,合格后签订合同。
4.供货与付款: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6年5月6日15:00时前,将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标明正副本)密封报送至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验收后交货地发放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会峰校区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管理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滁州学院报价函格式.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