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05-00009  

文章作者:资产与设备处时间:2016-05-09浏览:458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皖教秘〔2016219)精神,为做好我校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二)对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掌握教育技术装备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熟悉了解学校的配备管理和应用情况,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在本地区及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能接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可以参与相关的调研、研讨和评估等工作。

二、推荐数量

每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推荐1名。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育技术装备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肃认真把关,将最优秀的教育技术装备学科和管理人才推荐到省专家库,确保专家库的权威性和广泛性。

(二)被推荐人需填写“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和“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汇总表”,并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和市级以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请各单位527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及其他相关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资产与设备处。

附件:1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docx

2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资产与设备处 

201659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