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的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06-00010  

文章作者: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时间:2016-06-12浏览:56

 

有关部门:

根据《滁州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2016113印发)的规定,决定于本学期末召开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各有关部门如有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定和咨询的学术事务,请提前准备好议题材料,填写《学术委员会会议议题申请单》(见附件),于6月底前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李晓春,电话:3513327)。

附件:滁州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题申请单.doc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6612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