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秋季开学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没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缴费
1.为防范现金缴费风险,缓解集中缴费财务工作压力,学生缴费一律实行持银行卡缴费,财务处不再受理现金缴费。
2.为避免学生缴费排队拥挤和浪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在2016年8月25日前,必须将应缴款项(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医保等合计数)足额存入本人与校园卡绑定的工行银行卡中,学校将委托银行进行集中代扣代缴,报到时无须到财务处现场缴费(如有银行卡丢失后未到财务处登记卡号的同学,请尽快到财务处登记新卡号)。
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缴费
1.对于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持银行回执(农信社)或贷款合同(国开行)到财务收费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贷款额度和应缴费用,贷款不足的,在收费现场刷卡补齐应缴费用(将不足部分的款项存入银行卡中即可,特别提醒: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银行卡中不要多存款,存入数要小于应缴款项,以免被银行重复划扣)。对于农信社贷款金额大于应缴费用的,在贷款到账后,财务处集中办理退费;对于国开行贷款金额大于应缴费用的,多余款项将通过支付宝直接打入学生个人帐户。
三、关于暂缓缴费
对因特殊情况只能缴纳部分费用的学生,请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要注明:缓缴原因、缴齐费用时间等,由所在院(部)盖章、总支书记签字后持申请到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
四、关于零星缴费
对补缴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足部分款项、因故没有在8月25日前将应缴款项存入银行卡中和银行没有批扣成功的学生,请办理现场缴费。时间:8月27日、8月28日,地点:琅琊校区综合楼(原理化楼)一楼109室收费点,会峰校区综合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
五、缴费票据发放
1.对办理银行卡集中扣划的,财务处在
2.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贷款资金到账后,财务处将票据发放到学生手中。
3.对零星现场缴费的,财务处即收即开,现场提供票据。
附件:1.2016年度老生学费收取标准.xls
财务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