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二次询价采购函(2016GC-09)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07-00040  

文章作者:资产处时间:2016-07-22浏览:47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琅琊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有相关经营范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装饰装修二级资质。

二、工程概况

1、本项目位于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内,建筑面积约400㎡。

2编制的主要内容:装饰改造工程。

三、工程内容及要求

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清单(附件1)。

要求:1由于本工程是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图纸、清单特征并征求甲方认可后进行拆除工程的施工,盲目施工导致返工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2木地板铺设需加铺防水垫层,靠门位置应安装防水封边条。

3、投标时按综合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所报综合单价为包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旧物拆除、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量审计。

4、需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韩老师 18255034559

5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

四、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报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陆万捌仟肆佰柒拾圆伍角陆分(68470.56元)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中标人账户向我校转账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质保金(不计息)。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审计价付全款。(付款时间:20174月下旬)

6、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6728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 附件1:琅琊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清单.xls

      2.附件2:投标函.doc

3.附件3:参考图纸.jpg

                    资产与设备处

                   2016722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