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上半年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09-00003  

文章作者:发展规划处时间:2016-09-01浏览:96

各院(部):

根据《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校政〔201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工作总结

结合本院(部)2016年上半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总结应做到文字简练,突出工作成效和存在不足,字数不少于1000字,至少应包括三个主要方面:

(1)教学督导工作完成情况;

(2)教学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对学校及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2.工作计划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校教学督导组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半年院(部)教学督导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结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认真谋划本院(部)下半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研究,积极开展特色教学督导活动。工作计划应明确工作重点、人员分工、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措施具体、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

二、工作安排

2016年上半年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下半年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经院(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14日前交至发展规划处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fzghc@chzu.edu.cn,联系人:刘克忠。

工作总结和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院(部)及所属教学督导组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12月中旬,学校将开展院(部)教学督导工作执行情况检查。

三、工作要求

教学督导工作是筑牢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院(部)应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发挥领导带头作用,狠抓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作用,认真做好教学督导反馈情况的落实与整改工作,确保教学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各院(部)教学督导组应扎实开展各项教学督导活动,认真完成各项教学督导工作任务,做好教学督导工作通报和小结,切实做到每两周向本单位通报一次教学督导情况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反馈会。同时,将反馈整改情况每两个月整理形成1期《院(部)教学督导工作简报》,报发展规划处备案。

发展规划处

201691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