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10-00034  

文章作者: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时间:2016-10-31浏览:110

(校政办2016〕4号)

各院(部)、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pdf

滁州学院办公室

20161031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