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会峰校区生公寓3#楼南侧自行车简易停车场工程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有相关经营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供应商资质:市政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会峰校区学生公寓3#楼南侧自行车简易停车场工程位于滁州学院会峰校区内,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投标时按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量审计。
三、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不得迟于:11月26日)。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报综合单价,按照实际发生量审计后结算。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中标人账户向我校转账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质保金(不计息)。
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按审计价一次性支付。
4.现场勘查:本工程项目较为零散,建议投标人现场踏勘。于11月19日前与联系人联系进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聂工(联系方式:0550-3510256,13965950463)。
5.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6年11月21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要求.rar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