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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琅琊校区综合楼实验室改造工程进行二次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有相关经营范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附件1)。
要求:1、施工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施工前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施工人身安全。
2、文明施工,确保水电管线及设备的安全。
3、投标时按综合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报价为包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旧物拆除、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
4、需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聂老师 13965950463。
5、工期要求:10个日历天。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报综合单价,报价为包死价包含一切费用。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壹万捌仟圆整(18000.0元)
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中标人账户向我校转账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质保金(不计息)。
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6、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7年1月13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附件1:綜合楼工程清单.xls
附件3: 附件3:投标函.doc
资产与设备处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