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琅琊校区综合楼、艺术馆改造工程询价采购函(2017GC-03)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01-00019  

文章作者:资产处时间:2017-01-19浏览:249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会峰校区综合楼、艺术馆改造工程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有相关经营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工程内容及要求

工程位于滁州学院琅琊校区内,包括综合楼教学实验室墙面粉刷修复、艺术馆墙体拆除等内容。

主要内容:

第一包:综合楼教学实验室墙面粉刷修复(工程量清单见附件2

第二包:艺术馆墙体拆除(工程量清单见附件3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第一包:10个日历天;第二包:10个日历天。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

第一包:按工程量清单内容报综合单价,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旧墙铲除、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结算时按照审计量结算。最高限价为48000元。

第二包:投标时按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报价为包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最高限价为45000元。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中标人账户向我校转账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质保金(不计息)。

3报名费: 报名费100/包。(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4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审计价付全款。

5现场勘查:本项目建议进行现场踏勘,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聂工(联系方式:13965950463)。

6.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7124日下午15: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投标函.doc

      2第一包:综合楼教学实验室墙面粉刷修复工程量清单报价单.xls

3第二包:艺术馆墙体拆除工程量清单报价单.xls

                    资产与设备处

                      2017119

 

责任编辑:资产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