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03-00031  

文章作者:校办公室时间:2017-03-30浏览:103


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16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即将开始,请认真收集整理2016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按归档时间移交至校档案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1611日至1231日,学校在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基建、资产与设备、出版、外事、财会等各项管理与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类目条款参照《滁州学院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详见校办公室网站“档案管理”栏目“学校档案工作规范”。

2.照片、声像、电子等载体形式文件材料连同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

3.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各种证书、奖状、奖杯、奖牌、锦旗等以及在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

二、归档要求

1.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归档工作的领导,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学习、对照《滁州学院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己有。

2.凡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

3.校党委、行政的文件材料,由校办公室收集归档;各单位的文件材料由本单位收集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文件正本、底稿和发文标签。未经办公自动化系统传送的文件材料底稿应保存原始手改稿,重要材料应保存历次手改稿。

4.重要请示类文件材料如已答复,须提供相关批复材料。各部门有关报表、名册、图册等已装订并符合装订要求的,以册(本)为单位移交。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原则上不归档。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要求整理后方可移交。

6.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卷(件)检查,不缺页,不漏项。

7.归档的照片、声像、实物等档案材料须标明人物名称、事由(事件)及时间等;归档的电子档案须标明与纸质档案相符的标题及时间。

8.请各学院兼职档案员于9月底前把应届毕业生合影照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一并移交档案馆。纸质照片须做到图像清晰、规格尺寸符合要求(长27厘米、宽15厘米);正上方印有“滁州学院XX学院XXXX专业XX班毕业合影”),右上方印有拍摄时间,正下方印有毕业生名单、教师名单及职务。电子照片文件命名为“滁州学院XX学院XXXX专业XX班毕业合影”,JPG格式,保持原始像素和尺寸大小。纸质照片文字说明电子稿连同电子照片以U盘拷贝方式一并归档。

三、归档程序

1.归档验收: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当面清点核对,档案馆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归档部门,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2.移交手续:归档单位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档案交接登记表”(可从校办公室网站  “资料下载”栏目

下载),交接表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后各留一份备查。

3.移交地点及联系电话:校档案馆(会峰校区行政楼601室),351101515955501889

邮箱: 1142699073@qq.com

4.请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加入滁州学院档案群(群号:182175376),便于业务交流和联系。

四、归档时间

全校归档时间统一安排在417日至516日,各单位具体归档时间安排如下:

校办公室   

2017330

 

 


 

责任编辑:卞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