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05-00010  

文章作者:发展规划处时间:2017-05-10浏览:153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评教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教时间

2017515日至64日(校历第14-16周)。

2评教安排

所有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生应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可参照《滁州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此外,音乐学院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生,还应使用《滁州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对本专业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3评教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培训指导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客观、真实地完成评教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滁州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docx

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7510日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