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评教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教时间
2017年5月15日至6月4日(校历第14-16周)。
所有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生应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要求可参照《滁州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暂行办法》。此外,音乐学院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生,还应使用《滁州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对本专业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3.评教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宣传动员、培训指导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客观、真实地完成评教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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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