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校园卡及网络账号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06-00018  

文章作者:信息中心时间:2017-06-08浏览:120

现将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及网络账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卡

1. 2017届毕业生校园卡包括:2015级专升本专业、2013级本科专业、2014级专科专业学生使用的校园卡。

2. 630日前,请合理控制校园卡内余额,校园卡可在校内食堂、超市、自助打印等各类POS机上刷卡使用。如离校时卡中余额未消费完毕,可于630日前的工作日,在两校区校园卡充值点办理余额退还手续。因校园卡中无押金,毕业生离校时校园卡不回收。

3. 请毕业生在离校前完成图书归还、电费结清等手续。

4. 在毕业生离校三个月内,即在101日前仍可持该卡在校内消费,但不再具有其他功能。101信息中心将统一注销校园卡信息,校园卡将无法使用。

5. 2013级学生中休学的学生,可在复学后持教务处有关证明到信息中心激活账号。

二、网络账号

根据《滁州学院学生宿舍网络管理暂行办法》,毕业生的网络账号将于715全部注销。

我校学生用户网络费用采用包月制,缴费模式有三个月、五个月、十个月。为方便学生,学校允许毕业班级学生在第八学期按月缴纳网络费用,计费周期截至6月底。因此,毕业生的网络费用无需退款,特此说明。

祝同学们工作顺利、前程似锦,欢迎常回母校看看!

信息技术与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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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