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中秋、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就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1.严禁收受或赠送节礼,包括利用电子商务赠送和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行为;
2.严禁在校内食堂、宾馆、培训中心、农(山)庄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聚会宴请,以及公务接待违规饮酒;
3.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6.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
7.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形式收受贿赂;
8.严禁公车私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进行压力传导,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清风正气,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校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两节”这个重要节点开展监督和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随时受理举报问题线索,快查严处“两节”期间违纪违规问题,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的查处力度。
举报电话:0550-3087951
举报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中共滁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